医生给糖尿病人开了甲钴胺,医院被罚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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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一位医生爆料,他们医院接到了医保局80多万元的巨额罚单,其中原因之一就是维生素B12使用不规范。

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一般而言,对于糖尿病人,降糖治疗的首选一线药物,医生都是使用指南推荐的二甲双胍。

虽然降糖药的江湖,江山代有才人出,但始终无法撼动二甲双胍这个东方不败的霸主地位。作为治疗2型糖尿病的一线药物,被几乎所有的国内外治疗指南推荐,是迄今为止,应用范围最广的降糖药物。

二甲双胍近些年来被人越来越多的发现,除了降糖以外,还有比如减肥、抗衰老、延长寿命等出人意料的神奇作用。

在一项纳入18万人的大规模研究发现,长期服用二甲双胍的2型糖尿病患者平均寿命高于非糖尿病患者。研究人员发现,二甲双胍不仅具有抗癌作用,还有降低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堪称“长生不老药"之药。甚至被一些人被称为“神药”,推论二甲双胍或可让人的寿命活过120岁。

尽管这些意外的惊喜,还没有权威统一的确定论断,但由此可见,二甲双胍在降糖领域的霸主地位。

不过,就像太阳也有黑点一样,二甲双胍也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长期服用,会影响肠道对维生素B12的合成和吸收。因此,对于长期服用二甲双胍的糖尿病患者,医生都会给患者同时开具甲钴胺口服

这是医生为糖尿病人开具甲钴胺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是,糖尿病人长时间的血糖控制不良,就会出现周围神经病变并发症,尤其是一些末梢循环障碍的糖尿病指趾端坏疽,造成神经麻木疼痛比较明显的患者,为了改善症状,在降糖治疗的同时,医生必须给患者开具甲钴胺片剂口服,甚至针剂注射。

甲钻胺这个药,它是一种内源性的辅酶B12,非常容易进入神经细胞,参与神经元腺嘌呤核苷合成,促进叶酸利用和核代谢,可以改善神经细胞内核酸、蛋白质和脂质的代谢,加速已退化或病变萎缩的神经组织的修复和功能的恢复,进而改善、运动和外周神经功能,因此在神经病变的治疗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此外,甲钻胺因在体内参与核酸合成,故而还可促进巨幼红细胞的分裂和成熟,进而改善贫血症状。

在临床使用中,甲钴胺的确不辱使命,表现出了良好的治疗效果。而且,这个药还有一个优点,就是物美价廉,国产的集采后的价格才七元多一点,进口的才二十元左右,注射液每支不过四元多。

那么,这么好的药物,这么便宜的价格,这么强烈的适应症,医生给长期服用二甲双胍的糖尿病人开具甲钴胺,为什么却成为了医保局对医院处以80万巨额罚款的原因之一呢?这是因为,医保局相关文件规定,甲钴胺仅限于维生素B12缺乏的巨幼红细胞型贫血,不得使用于没有适应症的糖尿病患者。

明白了吧?也就是说,只有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才能医保使用甲钴胺。否则,重罚!

另外,即便是给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使用甲钴胺,那也是要择情使用剂型的。对于甲钴胺注射剂的使用,只能是有禁食医嘱或者因吞咽困难无法口服药物的患者。这个大家可能好理解。因为不仅仅是甲钴胺,比如质子泵抑制剂类的奥美拉唑等,只要能口服的患者,均只能使用口服剂型,不可使用注射剂。

如今行走在临床的医生,面对复杂多样的疾病,在执行医保目录标准时,就如同戴着镣铐的芭蕾舞者,可供施展的空间被逼得很仄。

医生在医保制定的规则压力之下,如何穿墙越壑突破医保目录里的适应症限制,去最大化地帮助患者,实现最大化的临床治愈,而不被处罚,已经成为了医生眼中药物使用的另一个“并发症”。

面对这一事件,有人认为:医保在行使督查权的同时,也应该尊重临床治疗指南规范和医生的临床实践经验,理顺严格监管和科学诊疗之间的关系。有机的辩证统一,不能粗暴简单的“按章行事”,这看起来是从严监管,实际上是一种懒政。

目前,国家医保局属于副部级单位,目前医保局脱离卫健委和人社部独立设置,却无形中,让医院完全处于劣势,基本丧失了话语权。这种完全一家独大的权力失衡结果,就必然导致医保只会从维护基金安全出发,加强对医院的控费督查。而这种控费压力传递给医院之后,医院则只能想方设法再转嫁给患者,具体做法就是增加患者自费项目,让患者分次住院,或者能收住院的改为门诊自费治疗,能医保报销的药物让患者院外自费购买等等。总之,损害的还是患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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