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小唐租住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的城乡接合部。小唐今年31岁,是3个孩子的父亲。2018年9月23日,小唐接受媒体采访表示,9月5日,儿子在家门口的路上被黄色土狗咬伤,从当时的照片来看,孩子右眼、右腿多处有明显的牙印,已经贯穿皮肤。之后送去当地医院打了狂犬病疫苗,但离打第4针还差两天,孩子突然发病,于9月19日零时不幸死亡。9月20日,湖州市南浔区卫计局向湖州市卫计局申请专家会诊,临床诊断为狂犬病,遗憾的是,离患童打第4针狂犬病疫苗还差两天。南浔区卫计局朱局长表示,狂犬病疫苗需接种多针,前后过程约一个月,但狂犬病毒潜伏期有长有短,如果潜伏期只有几天,患者在疫苗产生效果之前就发病,一点办法没有。小唐说,当时那条狗咬了儿子后跑进了边上的厂房,警方介入后也在厂里找到了养狗的痕迹,但厂家负责人一直没有给出说法。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城西派出所建议小唐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关键原因在于:根据中国《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小唐孩子的咬伤属于三级暴露,应该打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①判定为Ⅰ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
②判定为Ⅱ级暴露者,应立即处理伤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 (参见下文疫苗接种及再次暴露后处置中疫苗接种的内容);
③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立即处理伤口,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参见下文疫苗接种、再次暴露后处置中疫苗接种及被动免疫制剂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