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死的机制」“仅只是轻轻碰了一下,他就倒下去死了”

佩襄 其他 1.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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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要说的那些死者,可能到死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死的······

在步入正题之前,我们要做一个关于“迷走神经”(vagus nerve)的科普。

 “Vagus”这个词在拉丁语中的意思是“流浪”,而“流浪”也是最为符合迷走神经特征的一个词语。

它起于延髓,向上、向下盘绕着人体,整体呈网状结构分布:

不难发现,这条被冠以流浪之名的神经途径、扎根了很多器官,而且对这些器官都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例如:

它可以协助处理触觉传导,让人可以知道自己耳朵里有没有什么异物。

它可以控制声带肌肉,让人可以自如的说话。

它可以控制咽喉部的活动,最为常见的呕吐反射也是它负责的。

它能使人呕吐。更常见的情况是,这种反射只是帮助物体避免被卡在喉咙里,这样就会让人窒息。

它可以控制肠胃道的蠕动和肌肉收缩,使食物可以被肠道正常消化。

最为关键的是,迷走神经是对心脏起到关键调节作用的副交感神经,心脏的一些正常运作也是和它些、密切相关的,这就让迷走神经有着掌控生死的权力:

当外力作用刺激到那些神经密集的区域时,神经系统的反射或许会让迷走神经兴奋性上升,迷走神经是万万受不了这样的事情的——哪怕只是很轻微的刺激也不行,于是它会很快作出回应,产生心脏传导系统功能障碍、冠状动脉筋挛等后果,最终引起心跳过缓、心率失常,心跳呼吸停止等一系列危险征象。

 “娇贵”、“为所欲为”的迷走神经,就是多数抑制死案例的罪魁祸首。

2008年7月12日凌晨,一个叫做侯保三的中年男子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和邻居于信华扭打在一起,打着打着侯保三突然倒了下去,于信华以为他装死不做理会,过了一会儿用手一摸才发现侯真的没有了呼吸,当场死亡。

同样离奇的事情在校园里也有发生过:

2004年10月24日晚上九点半左右,某中学男生宿舍里两名男同学发生了一些冲突,姓林的学生仗着自己力气大,把另外一名姓徐的室友头掐住往床上按,后者挣扎后颈部紧靠在床边的护栏上,过了一会儿其它室友来劝架将两人拉开,徐同学马上倒地昏迷,二十分钟后被送往医院,但已经死亡。

2006年9月26日,某高中两名男生打架,其中一名男生踢了对方腹部一脚,后者马上倒地不起,送医院之前就已死亡。

这些都属于抑制死较为常见的案例。

所谓“抑制死”(death from inhibition),是人身体的某些部位受到一些轻微的、对正常人不足以构成死亡威胁的刺激或外力,通过神经反射在短时间内引起心博骤停儿造成的死亡模式。

较为常见的刺激类型和案例如下:

1·胸部、腹部、生殖器

甘某,男,15岁,是一名高中生,2005年10月15日这天他在操场和同学一起玩耍,一名和他关系要好的同学用拳头抵住他的胸部来回推攘,玩了一会甘小小突然昏迷倒地,因为学校旁边就是医院,老师同学马上把他送往医院,但还是为时已晚,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死亡。

死因:胸部遭轻微外力作用引起抑制死。

罗某,男,32岁,具有少见的受虐淫癖,享受疼痛带来的另类性快感,一次独自在家的时候罗某将几只荧光棒插入自己的私处尿道内,遂即倒在卫生间地板上,当场死亡。

死因:寻求异常性刺激过程中下体伤害引起抑制死。

2·颈动脉窦、眼球/眶部

李某,男,21岁,平时身体比较健康硬朗,一天下午四点左右,他和工地上另外一个工友发生冲突,被其推抓了颈部,倒地而亡。

死因:颈部受到轻微外力作用压迫了颈动脉窦,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属抑制死。

刘某,男,24岁,在一次斗殴过程中被人“挖眼”的方式推压了右眼球,一分钟内倒地死亡。

死因:外力迅速作用于右眼球,强烈刺激了迷走神经,发射性的引起心脏骤停而死亡,属抑制死。

陈某,男,20岁,是某橡胶制品厂的普通车间工人,某天下午在干活的途中冲压失误,飞出的冲压制品击中了他的左眶部,马上倒地口吐白沫,陷入昏迷,在救护车上医生宣布临床死亡。

死因:眶部受外力作用,触及神经末梢,使迷走神经兴奋性剧增导致心脏功能迅速停止,属抑制死。

3·声门、喉头等部位

孙某,女,28岁,平时身体没有什么大毛病,有一段时间因为便秘四处寻医,被人推荐了一套偏方,告方者特意嘱托说药很苦,最好憋着气喝,于是孙某憋着气大口大口的把药喝下去,这个过程中突然孙某突然剧烈咳嗽,然后面色变得极为苍白,遂即陷入昏迷,几分钟后被家人发现送往医院的途中宣布已经死亡。

死因:大口饮入液体、剧烈呛咳过程中对咽喉、声门等部位造成刺激,引起抑制死。

4·腹部浆膜牵拉

2005年6月的一天,某县一工地住宅区发生一起盗窃案,小偷李某偷完东西外逃的时候被两名工人发现,两人各抄起一根木棍就开始追击,李某也开始疯狂逃窜,为了迅速逃走,他选择出其不意的从一高台上跳下,跳下后向前缓冲了两步就倒地身亡了。

死因:李某从高处跳下后向前踉跄的过程中腹部的内脏、器官会因为惯性作用于一些连接组织的韧带而发生浆膜牵扯,这种类似于撕扯的刺激造成了迷走神经的亢奋,进而引起猝死,属抑制死。

PS:这种因为浆膜牵拉引起的抑制死也会出现在一些腹腔手术中。

读到这里,有几个浅显而基本的结论需要知道:

——胸腹、下体、颈部是常见的抑制死刺激部位

——引起抑制死的作用力通常是轻微的、不足以致死的

——引起抑制死的基本/常见模式是敏感部位受刺激诱发迷走神经的亢奋而造成心脏运作的紊乱

最后三个问题:

1·法医如何尸检确定死者的真正死因为抑制死?

抑制死在本质上属于猝死,系通过神经反射在较短时间内造成的死亡,因此在尸检时很难发现普通尸检中那些特异性的、足以直接证明死因的尸体征象,其鉴定需要很多实际依据来综合佐证,如:

(1)通过尸检可以排除死者是死于致死性疾病发作

(2)通过尸检可以排除死者死于致死性外伤

(3)通过尸检可以排除死者死于中毒

(4)寻找相关目击证人

目击者的帮助在这类死因的判断中显得非常重要,他可以为警方提供判断死者是否死于抑制死的两个重要依据:

——死者昏迷死亡前是否受到了与诱发抑制死有关部位的外部刺激。

——死者是否在受到刺激短时间(<2min)内死亡

从理论上来说,抑制死的死者几乎都是在受到外力刺激后的2分钟就产生意识障碍,随即迅速 死亡,意识障碍一般发生在脑循环完全停止后的10秒内,然后发生抽搐,6分钟就完全可以造成不可逆性的脑损害,因此目击者如果看到死者敏感区域被外力刺激后的两分钟内都没有出现昏迷等相关反应,说明其很可能不是死于抑制死。

2·具有哪些特征人容易出现抑制死?

(1)抑制死的平均年龄为25岁左右,青年人比较常见

(2)男性多于女性

(3)情绪紧张或高度敏感的人更加容易发生

(4)抑制死不需要前驱症状,平时身体一般都比较正常

(5)常见于争吵、斗殴等激烈冲突的情景中

PS:一方面是因为这些环境中人的神经兴奋性极高,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环境中容易刺激到那些人体神经敏感区域

3·造成受害人抑制死的嫌疑人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从抑制死的定义出发,抑制死具有不可预测的特性,而造成抑制死的这种外伤或刺激是轻微的、对正常人不足以构成死亡的,被告人对会造成对方抑制死的后果根本是无法预见的,既 不存在主观上致人死亡的故意,亦不存在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对应该预见却没有预见会发生死亡结果的过失,对致人死亡既不是故意亦不是过失,故对方抑制死的后果产生纯属意外事件,其轻微伤害对方的行为虽是故意,但这种行为正常情况下只能造成对方轻微伤,应属《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轻微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罪,其轻微的殴打行为造成对方抑制死虽然是无法预见的,但对方死亡结果的发生在客观上与殴打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故被告人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部分参考资料——

[1] 祝家镇.《法医病理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徐英含.最新法医病理学.北京: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

[3]彭绍华.实用猝死病理学.北京:群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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