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50年代,科学家们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公交车司机的冠心病发病率高于他们的工作搭档——售票员[1]。要问为什么,大约是因为售票员经常要站起来走一走,维持一下乘客秩序之类的,而司机,可是实打实地一动不动。自那时起,每年都会有很多研究指出,久坐不利于健康,我们一定要动起来。估计大家都能背下来了。但即使如此,我们还是要一次又一次地说这个问题。
这不,最近《英国医学杂志》又有一项研究指出[2],运动与死亡风险的显著降低相关,而且与运动强度无关。哪怕只是做做饭,洗洗碗这种程度的运动,只要每天坚持的时间够久,在降低死亡风险方面也是非常有效的。
根据研究人员的分析,像这种轻度运动,每天坚持375分钟(6.25小时),与死亡风险降低52%有关!觉得时间太长了?不要紧,如果你愿意坚持,天天都做一些适度到剧烈程度的,比如快走、慢跑之类会让自己气喘吁吁的运动的话,那每天只要24分钟就够了,与死亡风险降低61%有关!
另外,对于一直坐着不动,仿佛人被椅子和床吸住了一样的朋友们,研究人员的分析发现,超过9个小时的话,死亡风险会蹭蹭地上涨,10小时与风险增加48%有关,12小时则是要达到192%了。(好吓人哦)
这项研究其实是一项Meta分析,来自挪威、英国、美国和瑞典多个国家的研究人员从PubMed,PsycINFO,Embase,Web of Science,Sport Discus几个数据库中筛选了从建立到2018年7月31日之间的相关研究,最后选择了8项符合要求的。
8项研究中共包含36383名志愿者,中位随访时间为5.8年,志愿者平均年龄为62.6岁,随访期间共发生了2149例死亡。其中3项的数据来自所属国家具有全国代表性的监测数据。而且研究人员选择的研究的数据都不是基于志愿者自己的口头报告,而是通过可穿戴设备监测得到的。这可是迄今为止用器械设备评估运动与死亡风险之间关系的最大规模的研究。
不仅如此,他们还联系了每个研究的作者,对研究的数据根据统一标准进行了二次处理,避免了不同研究间数据处理的异质性。
在这些研究中,志愿者都佩戴了放在上臂、手腕和大腿上的运动评估装置,以“次/每分钟(cpm)”记录垂直加速度,这个指标代表了每分钟内运动的强度。
研究人员根据每天志愿者每天的运动情况将他们分为6组:久坐组(≤100cpm)、轻度运动组(101-1951cpm,这组中再分为强度低的轻度运动组(101-759cpm)和强度高的轻度运动组(760-1951cpm)两组)、适中到剧烈组(≥1952cpm)和剧烈运动组(≥5725cpm),还计算了他们总运动情况(总次/总佩戴时间(按分钟计),cpm)和每天所花费的运动时间。
分析结果首先表明,与久坐组相比,无论运动强度如何,死亡风险都有显著降低,最多可降低近65%。
再按照运动强度分组进行分析的话,结论也是类似的。即使是调整了久坐不动的时间,运动仍然能够显著降低死亡风险。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根据分析结果,运动的强度与死亡率之间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在总运动情况相同的情况下,300cpm强度运动的死亡风险下降最明显,为66%。
在不同强度的分组中,轻度运动组、强度低的轻度运动组、强度高的轻度运动组和适中到剧烈运动组分别在375分钟/天、325分钟/天、80分钟/天和24分钟/天时达到风险降低最多的效果,降低的风险大约在52%-61%之间。除了强度低的轻度运动组之外,其他组在此基础上,继续增加运动时间,也没有更多的风险降低了。
最后,研究人员分析了久坐时间与死亡风险的关系,发现,死亡风险在9小时以后刚开始增加,9.5小时时更加明显,增加了约为30%,10小时和12小时时的风险则分别增加了48%和192%!
总的来说,这项研究量化了不同强度运动对死亡风险的降低,以及不同久坐时间对死亡风险的增加。尤其是,其中包含的研究还是以可穿戴设备监测的方法进行的,更加客观可信。
就如研究人员所说,志愿者的自我报告经常会出现误报,报告的运动强度和时间高于实际,而往往生活方式越不健康的,误报的发生率越高。(想想还有点扎心呢)而且生活中的轻度运动很多,想准确地统计出自己进行轻度运动的确切时间和强度对于志愿者来说也是很大的挑战,这项研究就完全不需要担心这两个问题。
不过这项研究也还是有一些限制,例如,它是一项观察性研究,不能表明因果关系,而且参与研究的志愿者都在40岁以上,来自收入较高的国家。未来,还需要将这类研究在年轻人和中低收入国家人群中推广。
但无论如何,这项研究在大样本量上证明了,即使是轻度的运动,也与死亡风险降低有关,而轻度运动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容易做到(只要不是在睡觉的时候),所以,大家快行动起来吧~
参考资料
[1] Rentoul E. CORONARY HEART-DISEASE AND PHYSICAL ACTIVITY OF WORK[J]. The Lancet, 1953, 262(6796): 1111-1120.
[2] https://www.bmj.com/content/366/bmj.l4570